買中古屋避地雷 不動產說明書 掌握產權屋況環境

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許多民眾考量預算有限,會選擇房價相對可負擔的中古成屋,但購屋流程牽涉斡旋、簽約、貸款等細節,看屋時也須注意有無瑕疵,稍有不慎便會誤踩交易地雷。
 

由於成屋買賣交易雙方多是一般民眾,不像預售屋、新成屋為企業經營者(建商)對民眾的交易,因此買賣契約並無定型化契約規範,主要為房仲業者提供的買賣契約。 
專家表示,僅管各家仲介業者提供的契約略有出入,但留意買賣契約書中各自的權利義務、付款金額和時程,並詳讀不動產說明書中標的物產權、屋況及有無嫌惡設施的註解,有助趨吉避凶。 
民眾購買中古成屋時,多會由仲介帶看物件,若有意購買便會填寫斡旋單,由仲介擔任中間人向賣方議價。不過,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提醒,賣方委託仲介售屋時,仲介便會製作「不動產說明書」,內容包含有無增建、漏水、違建或屋況瑕疵,或帶租約、設定抵押權等詳細產權調查,製作完成後交給賣方確認並簽名,看屋時再以此介紹屋況。 

代理人簽約 須有授權

他建議,正常程序應是買方看屋後,便於不動產說明書內簽名,最遲也應在下斡旋之前簽名;否則買方不清楚屋況,若成交才發現有無法接受的瑕疵,容易引起糾紛。
民眾確認屋況、於不動產說明書簽名後,通常會進入議價階段,若談妥價錢便約定簽署買賣契約書。
永慶房產集團法務部協理吳宜學表示,簽約時,買方先要確認對方是否為所有權人或代理人,若為代理人,應具授權書證明;接著核對標的物地址、土地持分、樓層等項,確認與看屋時物件無異。 

購買停車位 最好附圖

吳宜學指出,買賣契約書內應約定每期付款金額、時間,及雙方應繳納的稅費,若要求賣方修繕,則可限期在交屋前完成。假如買方有購買停車位,契約內也可記載車位種類、編號、位置和樓層,最好附有圖面;其餘如賣方同意贈送家電或粉刷油漆、雙方各自約定的特別條款,「寫得愈清楚愈好,有講到的最好都白紙黑字記下來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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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斡旋金別急 因故反悔 賣方有權沒收

【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多數成屋買賣是由房屋仲介擔任中間人,代理賣方介紹屋況、尋找買方,並作為雙方議價、溝通的橋梁。
 
 

買賣成立 斡旋金轉定金

議價過程中,買方可選擇透過「斡旋單」、「要約書」議價;若透過斡旋單下訂,買方須付斡旋金作為訂金,須注意的是,若買方因故反悔,賣方有權利沒收。 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,因採「斡旋單」議價,買方須先付斡旋金作訂金,賣方會認為比較有誠意,因此議價多以此為主。若屋主同意的成交價達到斡旋單上要求的價格,買賣即成立,斡旋金便會轉為定金,此時若買方因故反悔,賣方可依約沒收。徐佳馨提醒,買方簽約時,均須仔細閱讀條文,了解其法律效力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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瑕疵擔保護身 屋況太差 可砍價或解約

【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買房最怕付了大筆金錢,卻買到瑕疵屋。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,《民法》第354條規定,賣方應擔保買方購入物品後,標的物價值並無減少,意即「瑕疵擔保責任」;若價值減少,買方可要求減少價金,情節嚴重者,甚至可解除契約。

 

 

 

漏水看牆角天花板

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,成屋買賣最常見的糾紛便是漏水問題,雖然賣方有瑕疵擔保責任,但買方也可於看屋時「防患未然」,注意牆角、天花板是否潮溼、有無變色,或找水電工、設計師陪同看屋,一併構思裝修細節。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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